第(2/3)页 苏言拿起那份还带着油墨温热的合同,仔细看了起来。 年限:八年。 分成:公司六,艺人四。 违约金:五百万。 这个条件,在糖人内部已经算是“优待”了——比纯粹的新人约好一些,接近成熟艺人的待遇。 分成比例苏言倒无所谓,他现在缺的是机会,不是那点抽成。 但八年长约,太久了。 更让他皱眉的,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艺人行为规范。 “艺人一切公开言论、社交活动、形象塑造,均需经公司审核同意。” “未经公司允许,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商业合作及演出。” “艺人私人生活需接受公司合理监督,避免对公众形象造成负面影响。” …… 说白了,签了这合同,他整个人就卖给糖人了,说什么、做什么、甚至私生活,都得听公司安排。 还长达八年。 说糖人不算太坑,但这依然属于是卖身契。 苏言抬起头,看向蔡依侬:“蔡总,合同能改改吗?” 蔡依侬端起茶杯,吹了吹浮沫,没说话。 苏言也不客气,从桌上抽出支笔,直接在合同上划了起来。 八年改三年。 分成比例改成五五开。 “艺人行为规范”那几页纸,他直接画了个大叉,在旁边写:“艺人在非工作期间享有自主权,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论自由。” 改完,他把合同推回去。 蔡依侬放下茶杯,接过来扫了一眼。 然后她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。 “苏言。” 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丢,“不怕跟你说,就算是胡戈,也没这待遇。整个圈内,就没有这么签经纪约的。” “你是来当艺人的,不是来当大爷的。公司投资源捧你,当然要保证投资安全,你随便说错一句话,乱接一个通告,可能就把几年的投入全毁了。” 第(2/3)页